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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不押车贷款规范资金端
发布时间:2017/12/4 19:54:30
《吉安不押车贷款通知》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不得与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
吉安不押车贷款机构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贷款业务的,吉安不押车贷款不得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助贷”业务应当回归本源,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接受无担保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增信服务以及兜底承诺等变相增信服务,应要求并保证第三方合作机构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息费。
第一财经此前曾报道揭秘银行与“吉安不押车贷款现金贷”资金来源问题。目前,银行与网贷平台合作的助贷模式共有三种,一是保证金模式,二是配资模式,三是联合放贷模式。除了与银行合作,现金贷公司与P2P合作也很普遍。
此次《吉安不押车贷款通知》对P2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定位做了明确,规范了其与“吉安不押车贷款现金贷”模糊不清的灰色地带。《通知》要求:不得撮合或变相撮合不符合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借贷业务;禁止从借贷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续费、管理费、保证金以及设定高额逾期利息、滞纳金、罚息等。吉安不押车贷款不得将客户的信息采集、甄别筛选、资信评估、开户等核心工作外包;不得撮合银行业金融机构资金参与P2P网络借贷。此外,不得为在校学生、无还款来源或不具备还款能力的借款人提供借贷撮合业务。不得提供“首付贷”、房地产场外配资等购房融资借贷撮合服务。不得提供无指定用途的借贷撮合业务。
新规下发后,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战略研究部负责人、吉安不押车贷款副院长肖翔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通知》体现了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打击非法、规范行业、防范风险、“打早打小”的决心和信心。相信随着相关规范整顿和监管政策的落地实施,“害群之马”将被加速清理,“劣币驱逐良币”的乱象将被遏制,相关业务活动将进一步规范,并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发挥应有的功能作用。
近日,设在央行的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设在银监会的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随着政策落地,“吉安不押车贷款”行业将迎大洗牌,上千家平台面临整顿清理。
据经济参考报4日消息,《吉安不押车贷款通知》指出,具有无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无客户群体限定、无抵押等特征的“现金贷”业务快速发展,在满足部分群体正常消费信贷需求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过度借贷、重复授信、不当催收、畸高利率、侵犯个人隐私等问题十分突出,吉安不押车贷款存在着较大的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隐患。